译文
子厚少年时就很精明聪敏,没有不明白通晓的事。赶上他父亲在世时,他虽然很年轻,但已经成才,能够考取为进士,突出地显露出才华,大家都说柳家有能扬名显姓(xing)的后人了。后来又通过博学宏词科的考试,被授为集贤殿的官职。他才能出众,方正勇敢,发表议论时能引证今古事例为依据,精通经史诸子典籍,议论时才华横溢,滔滔不绝,常常使在座的人折服。因此名声轰动,一时之间人们都敬慕而希望与他交往。那些公卿贵人争着想让他成为自己的门生,异口同声的推荐赞誉他。
巍巍的太乙山临近长安城,山连(lian)着山一直蜿蜒到海边。
可恨你就像江边楼上高悬的明月,刚刚圆满就又缺了,等到明月再圆不知还要等到何时。
听说这里住着许多纯朴的人,愿意同他们度过每一个早(zao)晚。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shou)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陶侃曾经外出游玩,看到一个人拿着一把没熟的稻穗,陶侃问:“你为什么用这个呢?”那人说:“我走在路上看见的,姑且取来玩玩罢了。”陶侃非常生气地说:“你既然不种田了,还随意戏弄别人的庄稼!”陶侃把那人抓起来用鞭子打。因此老百姓都勤恳(ken)地耕地,家家生活宽裕,人人丰衣足食。
晚年时,李白犹自吟诗不辍,希望他早日康复,多作好诗。
等到殷朝兴起又使他灭亡,他的罪过又是什么?
回纥怀仁可汗愿意帮助唐朝,回纥的特性是善于驰骋冲击。
我客游他乡,不期然已到了九月,现在站在这城头上放眼四望,顿觉景象开阔。
江边有八尺轻舟。撑着低低的三扇篷,独自享受长满蘋草的水边景色,镜湖本来就属于像我这样的闲适之人。又何必非要你“官家”赐与不可呢?
可是我采了荷花要送给谁呢?我想要送给远方的爱人。
云雾笼(long)罩的朦胧之月,不知人事已经变更,直到夜将尽时,还照耀着深宫。在荒废的池塘中,莲花正相对哭泣;她们像暗暗伤感亡国,清露如同泪珠,从清香的红花上往下滴。
你会看到千岩清泉洒落,万壑绿树萦回。
斑鸠问:“是什么原因呢?”
注释
16.就罪:承认罪过。
①《史记》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史学名著,原称《太史公记》。列“二十四史”之首,《史记》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太史公:司马迁自称,因他曾任西汉太史令。《史记》各篇多有“太史公曰”,这是司马迁对史实加的评论。
⑹地迥:地居偏远。迥:一作“胜”。古魂:故人的精魂,指老友已故化为精魂。
[1]冷冷:形容流水的清脆声。
⑼《暗香》《疏影》:语出北宋诗人林逋《山园小梅》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弊:弊病;害处,这里指疲弊的意思。
⑦以:用,去做。“苟利”二句:郑国大夫子产改革军赋,受到时人的诽谤,子产日:“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见《左传·昭公四年》)诗语本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