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刚刚雨过天晴,山村的庭院里哪里会染上世俗尘杂呢。
今日送你归山,我(wo)的心和江水一起陪你逆流万里,来年有机会一定去终南山看望你。
十个太阳轮番照射,金属石头都熔化变形。
那百尺高的红楼,正临着宽阔的大路。不(bu)管黄昏还是清晨,楼外总传来轻雷似的车声。窈窕的佳人(ren)啊,孤独地凭倚着楼畔的阑干,无聊中把路上的行人一个个细数。
从前,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妻子,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庄公出生时脚先出来,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所以很厌恶他。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办。”武姜便请求封给太叔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城墙超过三百方丈长,那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京邑的城墙不合(he)法度,非法制所许,恐怕对您有所不利。”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怎能躲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干净,何况是您受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己垮台,你姑且等着瞧吧。 过了不久,太叔段使原来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也背叛归为自己。公子吕说:“国家不能有两个国君,现在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打算把郑国交给太叔,那么我就去服待他;如果不给,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百姓们产生疑虑。”庄公说:“不用除掉他,他自己将要遭到灾祸的。”太叔又把两属的边邑改为自己统辖的地方,一直扩展到廪延。公子吕说:“可以行动了!土地扩大了,他将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庄公说:“对君主不义,对兄长不亲,土地虽然扩大了,他也会垮台的。” 太叔修治城廓,聚集百姓,修整盔甲武器,准备好兵马战车,将要偷袭郑国。武姜打算开城门作内应。庄公打听到公叔段偷袭的时候,说:“可以出击了!”命令子封率领车二百乘,去讨伐京邑。京邑的人民背叛共叔段,共叔段于是逃到鄢城。庄公又追到鄢城讨伐他。五月二十三日,太叔段逃到共国。 《春秋》记载道:“《郑伯克段于鄢》左丘明 古诗。”意思是说共叔段不遵守做弟弟的本分,所以不说他是庄公的弟弟;兄弟俩如同两个国君一样争斗,所以用“克”字;称庄公为“郑伯”,是讥讽他对弟弟失教;赶走共叔段是出于郑庄公的本意,不写共叔段自动出奔(ben),是史官下笔有为难之处。 庄公就把武姜安置在城颍,并且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到死后埋在地下),不再见面!”过了些时候,庄公又后悔了。有个叫颍考叔的,是颍谷管理疆界的官吏,听到这件事,就把贡品献给郑庄公。庄公赐给他饭食。颍考叔在吃饭的时候,把肉留着。庄公问他为什么这样。颍考叔答道:“小人有个老娘,我吃的东西她都尝过,只是从未尝过君王的肉羹,请让我带回去送给她吃。”庄公说:“你有个老娘可以孝敬,唉,唯独我就没有!”颍考叔说:“请问您这是什么意思?”庄公把原因告诉了他,还告诉他后悔的心情。颍考叔答道:“您有什么担心的!只要挖一条地道,挖出了泉水,从地道中相见,谁还说您违背了誓言呢?”庄公依了他的话。庄公走进地道去见武姜,赋诗道:“大隧之中相见啊,多么和乐相得啊!”武姜走出地道,赋诗道:“大隧之外相见啊,多么舒畅快乐啊!”从此,他们恢复了从前的母(mu)子关系。 君子说:“颍考叔是位真正的孝子,他不仅孝顺自己的母亲,而且把这种孝心推广到郑伯身上。《诗经·大雅·既醉》篇说:‘孝子不断地推行孝道,永远能感化你的同类。’大概就是对颍考叔这类纯孝而说的吧?”
宣子于是下拜,并叩头说:"我正在趋向灭亡的时候,全靠你拯救了我。你的恩德不敢独自承受,恐怕从我的祖宗桓叔以下的子孙,都要感谢您的恩赐。"
(所以)人生得意之时就应当纵情欢乐,不要让这金杯无酒空对明月。
靠在枕上读书是多么闲适,门前的景色在雨中更佳。整日陪伴着我,只有那深沉含蓄的木犀花。
白云低垂,水摇空城,白露好像是从秋月上垂滴的水珠。
有篷有窗的安车已到。
宴席上没有管弦乐声,只有军乐阵阵,直立的长刀,像要割断筝弦般寒光森森。
那垂杨无端牵进了送行之中,一回回不得闲空。
注释
纱厨:即防蚊蝇的纱帐。宋周邦彦《浣溪沙》:“薄薄纱橱望似空,簟纹如水浸芙蓉。”橱,《彤管遗篇》等作“窗”。
(18)说:通“脱”,解脱。
②雪岭:即西山,在成都西面,因终年积雪得名。
(6)荷:披着,背上。
①此闲居带湖之作。 咏梅而扣住一个“探”字。惜花心懒而独爱梅者,梅花先于众芳,更冰姿玉肌,独立不阿。此咏梅而写人,讥嘲世俗而自抒怀抱。下片因爱梅而赋清新之诗,由“流水带溪云”,至“归路月黄昏”,足见探梅之时久,爱梅之情深。
剑门:剑门,在今四川剑阁县北。据《大清一统志》:“四川保宁府:大剑山在剑州北二十五里。其山削壁中断,两崖相嵌,如门之辟,如剑之植,故又名剑门山。”
113.曾:通“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