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天下的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社会(hui)安定没有祸乱,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法对付,那么恐怕祸乱就(jiu)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又担心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求得成就伟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chu)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削弱山东诸侯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ta)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du)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jing)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奸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古人与今人如流水般流逝,共同看到的月亮都是如此。
天姥山仿佛连接着天遮断了天空。山势高峻超过五岳,遮掩过赤城山。
世事渺茫自我的命运怎能预料,只有黯然的春愁让我孤枕难眠。
任何事情必须自己去实践,别人得到的知识不能代替自己的才能。
门前有客人从远方万里而来,问我是哪里人。我提起衣服去寻访,果然找见了自己心中所喜悦的友人。他见到我很激动,挽着衣衫对我哭泣。叹息之后他便对我陈述起自己的经历。他本来自朔方,但从北边迁徙到了南方吴越,今天已是吴越之人了。但这迁徙的日子还没有结束,他还在不断迁徙,这次是要迁去西边的秦国了。如此频繁的迁徙,究竟哪里才是自己的定所呢?
等到殷朝兴起又使他灭亡,他的罪过又是什么?
秋风吹起枯叶更快脱落,眺望远山太阳刚刚下沉。
夜深人散客舍静,只有墙上孤灯和我人影相映。浓浓的酒意已经全消,长夜漫漫如何熬到天明?
大自然永恒地运转,悠悠长存,而人生却何其短暂!一百年还没过去,但倏地一下就停止了,好像风吹灭蜡烛那样毫无预兆,十分迅速。嘉宾是难以再次遇到的,人的生命也不可以再次赎回。人们活着可以同样到四方游乐,但死后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所以趁着现在的大好年华,尽情地游览天地吧!不要等到人间的欢乐还没有享受完尽,忽然就死去了。就放开自己的情怀,恣意地游乐人生吧。
夜深宴饮在东坡的寓室里醒了又醉,回来的时候仿佛已经三更。这时家里的童仆早已睡熟鼾声如雷鸣。轻轻地敲了敲门,里面全不回应,只好独自倚着藜杖倾听江水奔流的吼声。
拂晓,冷清的城中响起凄凉的音乐声。那声音被风一吹,传到垂柳依依的街头巷口。我独自骑在马上,只着一件到单衣裳,感觉有阵阵寒气袭来。看遍路旁垂柳的鹅黄嫩绿,都如同在江南时见过那样的熟悉。
挽了一个松松的云髻,化上了淡淡的妆容。青烟翠雾般的罗衣,笼罩着她轻盈的身体。她的舞姿就像飞絮和游丝一样,飘忽不定。
注释
(07)“万重千叠”,元本、二妙集、毛本作“万里千叠”。
可:在这里有“适宜” 、“ 正好”的意思。
⑶莎草:多年生草本植物。多生于潮湿地区或河边沙地。茎直立,三棱形。叶细长,深绿色,质硬有光泽。夏季开穗状小花,赤褐色。地下有细长的匍匐茎,并有褐色膨大块茎。块茎称“香附子”,可供药用。
太史:史官。简:古代用以写字的竹片。《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春秋时,齐国大夫崔杼把国君杀了,齐国的太史在史册中写道“崔杼弑其君”。崔杼怒,把太史杀了。太史的两个弟弟继续写,都被杀,第三个弟弟仍这样写,崔杼没有办法,只好让他写在史册中。
20.好剑:好摆弄刀剑一类武器。
⑶乔木:指梅树。
[10]撮奇:聚集奇景。得要:获得要领。